一、非机动车安装机动车装置亟待治理(论文文献综述)
范存辉[1](2021)在《拉萨市电动车法律治理研究》文中指出
李峥峥[2](2021)在《基于舒适度评价的城区自行车专用路优化设计方法 ——以北京西二旗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快速城镇化和“车本位”思想下粗放的城市规划模式,已经致使国内诸多城市面临众多挑战,城市发展的重点由拓宽机动车道、增量开发转向以“以人为本”、“精细化”为原则的高品质空间建设。自行车交通系统是目前公认的高效可靠的城市交通问题解决方案之一,许多城市正在积极地建设“自行车友好”城市。自行车专用路的建设开始逐渐得到重视,各大城市积极完善自行车专用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扩大管理和维护力度,营造骑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客观上促进了自行车专用路的研究,对如何保障自行车专用路骑行的舒适程度进行研究探讨,建立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以期对自行车专用路的建设提供指导。文章首先在确定研究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界定了自行车专用路以及舒适度的定义,分析了自行车专用路的由来和发展,对当前自行车专用路体系的研究现状进行总结,为构建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评价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其次确定自行车专用路的研究范围,总结现状及问题,阐述在自行车专用路研究中引入舒适度评价的意义,并梳理国内外目前舒适度评价的研究现状,为构建舒适度评价体系提供指导。在明确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评价体系的构建方法之后,基于前文的研究选取评价指标,并结合现有规范、前人研究以及实地调研确定评价基准。最后通过层次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构建判断矩阵,确定权重,构建最终以设施水平指标、环境水平指标、运营管理水平指标三大类26项指标的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评价体系。引入CASBEE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体系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用于评价改善效率。基于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评价指标体系,以北京市西二旗的自行车专用路进行舒适度评价,自行车专用路划分为路基段、接驳段和跨高速段,并针对评分结果较低的薄弱之处加以改善,提出优化策略,针对风热环境采取包括加设太阳能顶、布置单侧绿植和建设绿色隧道的方法,通过软件ENVI-met对现状和改善后策略进行模拟评价比较,结论为建设绿色隧道的改善效果更为显着,针对自行车专用路停车点密度,建立停车正负面清单和集约空间结合设施带划定停车区域的策略,针对自行车专用路路网密度,提出利用现状,结合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进行空间重新划分的思路,针对过街设施种类,提出绿波交通和停车等候区的方式,保障骑行的安全与通畅。最后通过计算改善前后自行车专用路的环境效率BEE,验证改善结果有效性,并验证了评价体系的可行性和改善效率。本文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城市自行车专用路优化设计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以期对城市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的提升提供方法借鉴。
余晓丽[3](2021)在《微更新视角下背街小巷空间设计策略研究 ——以泉州西街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背街小巷的整治与居民寻求居住环境的改善,希望背街小巷作为极具生活气息,展现城市文化的具体场所的要求之间的矛盾,需要更为细致的更新手段来进行处理。本文从微更新的视角出发,结合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的分析方法,梳理微更新理念的发展,探究背后的理论支撑,分析背街小巷微更新的主体、客体与载体间的关系,重新梳理微更新维度下的城市更新要素,提出背街小巷微更新应当以知微见着、酌古准今、以人为本为原则,总结出其在整体街区空间的功能、交通、风貌、配套、公众参与于分期实施上的总体策略,再将其应用于泉州旧馆驿-井亭巷街区的背街小巷空间设计中,探讨微更新视角下背街小巷空间设计策略,以期进一步探究微更新在城市更新中的作用,完善其设计方法。
王轩[4](2020)在《城市更新背景下老城街道分隔界面评价与提升方法研究 ——以北京市展览路街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新时代的城市更新背景下,街道更新设计在各地纷纷兴起。为满足城市更新建设中的绿色出行需求,以及街道设计导则与政府相关政策的要求,城市的街道分隔界面值得引起广泛的关注。本文围绕街道分隔界面现状问题展开探索,旨在为我国老城街道分隔界面设计提供科学方法与设计思路。往昔对于老城街道分隔界面相关元素的处理只是基于过去街道建设的简单经验,欠缺街道整体角度的考虑。本文提出街道分隔界面的概念,对街道中划分不同交通空间的分隔设施元素所构成的空间界面统一研究,以街道栏杆、道路分隔带的设置与设计研究为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和建筑彼此之间通过街道分隔界面形成分隔,界定街道不同的功能区。对城市更新设计中街道分隔界面所面临的当前发展要求与发展机遇进行总结,提出老城街道分隔界面的提升规划设计原则与思路。以北京市展览路街区为例,通过调研总结街区中街道分隔界面的现状,分析各类分隔界面的功能、设置分布与主要问题。在展览路街区街道分隔界面现状问题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街道分隔界面评价体系,以分隔界面安全性、易读性、环保性、舒适性、服务性、经济性和智慧性为评价指标对街道分隔界面进行整体评价。评价街区各街道的分隔界面现状情况,为分隔界面的提升工作提供科学的基础分析。从街区宏观层面进行街道分隔界面的提升规划,提出不同提升方向的分隔界面在街区层面的空间分布。从街道微观层面进行街道分隔界面的提升设计,在分隔界面评价基础上选取示范街道,进行分隔界面提升策略与提升方法的研究。为设计师和管理部门在街道分隔界面的设计中给予指导,为城市街道的更新工作提供开拓方法与思路借鉴。未来,随着老城街道更新建设的深化推进,街道分隔界面除了克服现状问题,更可能起到城市的防霾界面、海绵通道、带状生态空间、带状休憩空间、智慧街道界面等多种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的福祉与享受,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设与完善。
吴伟朝[5](2020)在《基于史密斯模型的“禁电令”执行问题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电动自行车具有经济、轻巧、便捷、环保等特点,是短距离出行的理想交通工具,深受广大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欢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电动自行车在我国迅速发展,保有量持续增长,特别在禁止摩托车通行(“禁摩”)的城市,电动自行车更是成为摩托车的替代品,穿梭于大街小巷。电动自行车给人们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交通、消防、污染等,其中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成为新的马路“杀手”。面对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不同城市有着截然不同的治理态度,就目前国内城市电动自行车政策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三种:一是“禁电”,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如广州、珠海、东莞;二是“限电”,限制电动自行车在辖区部分时段部分路段通行,如北京、深圳;三是不“禁”不“限”,允许上路行驶,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制度,按非机动车标准进行管理。在各地电动自行车政策中,“禁电”、“限电”的做法最具争议。以东莞市为例,政府于2007年正式实施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政策(即“禁电令”),其政策的核心目的是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减少由此引起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乱象。“禁电令”实施至今已有13个年头,但政策执行的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路面仍存在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其中又以超标电动自行车居多。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电动自行车交通隐患问题日益明显。为什么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其阻力在哪里?原因在是什么?这正就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试图运用史密斯模型提出的理想化政策、执行机构、目标人群、外部环境四个因素,深入分析东莞“禁电令”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其原因,说明“禁电令”政策已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并提出“后禁电”时期的政策矫正建议。除摘要、结语部分外,全文共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点,由于国情不同,研究综述部分主要叙述了国内学者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及公共政策方面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对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禁电令”、政策执行等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与说明,重点对本文使用的理论工具“密史斯”模型进行专题解读,并就“史密斯”模型用于分析“禁电令”执行问题作出了适用性分析。第三部分:分析了东莞“禁电令”的执行现状和存在问题。在发展历程方面,详细说明政策的制定、颁布、实施、争议等情况,说明了“禁电”与“治摩”的联系和差异;在执行现状方面,介绍了当前东莞“禁电令”的主要执行模式、整治重点、车辆处置等方面的现状。同时运用史密斯模型从政策制定、执行机构、目标群体、外部环境等方面分析东莞“禁电令”在政策执行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禁电令”在执行上存在的问题,本章从理想化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外部环境四个维度进行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本章是全文的重点,为接下来矫正电动自行车政策提供依据。第五部分:简要介绍了国内外电动自行车管理经验,提炼出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一些启示。第六部分:对“后禁电”时期提出政策矫正建议,城市管理者应摒弃“一禁了之”的做法,结合东莞交通实际,逐步将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郑乐和[6](2019)在《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90年代起,电动自行车因其轻便、价廉、便捷等优势逐渐取代摩托车和自行车成为新兴的一种交通工具。但随着数量暴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攀升,逐渐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因此,本研究通过案例分析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可行性建议,从而管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对温州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本研究以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现状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高。根据路面观测数据统计和分析,发现温州市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种类多、频率较高,仍然需要加强违法管控。结合交通事故和交通治理案例,发现温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存在缺乏专项管理规范、非机动车道建设落后、驾驶人法制意识薄弱、违法管控执行力不足等问题。通过对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研究,提出要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完善道路设施、营造严管氛围,从而改善温州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温州市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提供借鉴。
方政[7](2019)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非机动车交通管理一直都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作为特大型城市的上海,同时大批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及物流配送行业的不断发展,使得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日渐成为交通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和顽疾。交通主管部门通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已经逐渐意识到单靠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执行已经远远跟不上现实需求,因此改善公共治理环境、优化管理配合,辅之有效的科技手段势在必行。唯有此才能控制和改善非机动车各种违规行为,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的有序性和安全性。上海作为中国经济、金融、航运和文化中心,有着庞大的人口规模和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但随着全国各地大量移居和打工人口涌入,非机动车保有量正快速增长和持续扩大。人们一味追求快节奏、高效率的生活,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失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成为美好城市建设中不和谐的音符。本文首先从国内外大中城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问题入手,挖掘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中的现实意义,阐述了城市交通中非机动车存在的种种问题:如管理需求不断发展和立法滞后之间的矛盾、非机动车违法后果同违法成本之间的矛盾、交通发展和道路规划之间的矛盾以及执法成本和执法收益之间的矛盾等。其次,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学术引导,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治理经验,对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问题的源头深入分析,对国内同类型城市如深圳、澳门,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如韩国、荷兰的成功管理经验和治理方式进行有效性研究。最后,结合上述分析内容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非机动车交通源头管理和发挥个人及社会的积极作用三方面提出适合的改善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张艳朋[8](2019)在《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汽车时代的迅速来临和机动车使用的广泛普及,儿童乘坐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矛盾愈加突出、安全隐患问题愈加明显,已成为严重影响儿童生命健康和全面发展的主要因素。而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此关注研究相当单薄,相关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儿童乘车安全的依法治理面临缺少专门立法、法条原则散乱、规范性、操作性不强的旭舱局面,玉需从法学研究视角展开对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立法研究工作,以期为建构我国儿童乘车安全法律规范体系提供思想进路和理论参考。;本文主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的三要素:"人""车""路",运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解构建构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法律法规现状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就我国儿童乘车安全法律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具体分析;围绕我国儿童乘车安全法律规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对域外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立法经验和科学立法技术方法的针对性考察;就做好儿童乘车安全的立法工作,建构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提出实现路径和立法修订建议。具体来说,本文在引言部分梳理了我国官方公布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的数据情况,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工具类型和近年来涉及儿童乘车安全群死群伤的典型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按照紧扣、分析、解决主要矛盾的思路,确定最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类交通工具:机动车,并根据官方数据公布的与儿童乘坐机动车数量最多、最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两类机动车:家庭、个人小型私用车和儿童上下学专用校车,展开对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立法研究。在第一部分,对儿童乘车安全的基本概念作了区分,理清了我国儿童的基本含义和范围界定,道路交通安全与儿童乘车安全的内在联系,儿童乘车安全与儿童一般权利、特殊权利保护的作用关系,儿童乘车安全立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在含义。在第二部分,围绕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人"的因素,展开对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法律规范、"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法律规范的现状梳理和问题分析。在第三部分,围绕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丰"的因素,展开对我国机动车管理法律规范、校车管理法律规范、儿童乘车安全防护约束装置使用法律规范的现状梳理和问题分析。·在第四部分,围绕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路"的因素,展开对我国儿童乘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法律规范、儿童乘车安全路权的优先保障和特殊照顾法律规范的现状梳理和问题分析。在第五部分,围绕上述我国儿童乘车安全"人""车""路"法律规范梳理分析发现的主要立法问题,展开对域外相关儿童乘车安全立法的考察。在第六部分,就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科学立法的建构提出实现路径,建议在我国儿童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修订完善中,要明确保障儿童乘车安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基本要求。针对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现有法律规范中存在的机动车驾驶人礼让儿童、校车驾驶人严格规范管理、机动车和校车非法改装规制、校车安全规范运行、儿童乘车安全防护约束装置使用、危害儿童乘车"毒驾"行为依法治理、儿童乘车优先路权保障等内容缺失、不完善的主要问题,参考借鉴域外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立法考察情况,提出我国对上述主要立法问题完善的主要思路方法。最后就儿童乘车安全未来立法需重点关注的自动驾驶规制、儿童交通安全法治教育立法、实习期机动车驾驶人禁止搭载儿童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思考回应。总之,我国虽然已初步建立起儿童乘车安全法律规范体系,但还存在着法律规定散乱、内容模糊笼统、缺乏规范性和操作性等问题。随着我国迅速进入机动车普及的新时代,儿童乘车安全的依法治理问题更加突出;玉需从立法层面予以完善规范,研究做好儿童乘车安全法律规范的立、改、废工作,在儿童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申明确保护儿童、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针对法律规范的主要疏漏问题做好法律规范修订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以《儿童福利法》为主导的儿童乘车安全保护专门法律规范体系,推动新时代我国儿童权利保障事业的更好发展。
焦安丽[9](2019)在《交通肇事犯罪问题的治理对策研究 ——基于R市A区交通肇事案件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是全世界所有国家都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有上百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上千万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已经远远超出因疾病死亡的人数。如果不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交通事故致人死伤的人数将会不断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已经成为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古今中外对交通肇事犯罪都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的相关措施进行规制。随着醉酒驾驶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以及交警部门对于酒驾等违章驾驶行为的查处打击,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得到一定改善,但是仍然遏制不住其多发态势。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每年要夺取几万人的生命,导致数万个家庭支离破碎,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针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式,亟需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本文以R市A区近五年的交通肇事犯罪为研究对象,从实证角度分析A区五年来交通肇事犯罪的数量、类型、典型案例,总结交通肇事犯罪的原因和处罚结果,结合有关社会预防、参与型公共治理的相关理论,试图从社会学和管理学角度,找出引发此类现象的原因,深入剖析,并结合工作实际,对预防和减少交通肇事犯罪提出可操作的建议。
景荻[10](2019)在《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文中指出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成为现实,一个自动驾驶的时代正在到来。尽管自动驾驶汽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其并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事实上,自动驾驶汽车引发伤亡事故的报道已经屡见不鲜,由此引发侵权责任承担的难题。一方面,自动驾驶汽车到来后,自动驾驶系统逐步取代人工驾驶,人类驾驶员的角色日益被削减和替代,传统以人类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和驾驶过错为中心构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难以继续适用;另一方面,作为人工智能在汽车领域的具体运用,自动驾驶汽车具有高度的智能属性,这使其区别于传统产品,由此对现行产品责任制度提出了挑战。基于此,本文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侵权责任问题展开研究。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展开如下:第一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挑战,主要揭示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侵权责任规则提出的难题。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历史演变、技术分级以及社会价值展开论述,分析了自动驾驶汽车的概念和特征,辨明了其与辅助驾驶、无人驾驶汽车、智能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其次,通过对美国、德国、英国和我国有关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规制进行比较法上的考察可知,各国都在鼓励自动驾驶汽车进行道路测试,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问题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但尚不存在一个行之有效又普遍适用的侵权责任解决方案。最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挑战展开了从事实到法律的论述,并将其归纳为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自动驾驶汽车究竟是法律主体抑或法律客体的问题,这直接关系着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规则的选择和设计,故称之为前提问题;二是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一方的责任承担问题,具体表现为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挑战,称之为内部责任问题;三是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一方的责任承担问题,具体表现为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产品责任的挑战,称之为外部责任问题。第二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辨析,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究竟是法律主体抑或法律客体的问题进行探讨。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自主性、自我学习、自我决策等智能特征进行分析,提出自动驾驶汽车拟人化倾向引发的法律主体地位的困惑。其次,梳理和评析了当前有关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各种学说,指出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判断的关键在于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是否能够解决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侵权责任等法律挑战以及是否具有制度优越性。最后,在比较分析上述学说的基础上,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给出了本文的回答。当前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技术、社会伦理和法律基础,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也并非解决侵权责任承担等其他法律挑战的关键,相反还会徒增立法和司法成本,阻碍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故此,应坚持将自动驾驶汽车界定为法律客体。第三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规则界定,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内部责任问题和外部责任问题的具体解决规则进行探讨。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一方的内部责任问题展开论述,详细比较和评析了现有的各种学说。其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一方的外部责任问题展开论述,深入考察和评述了当前各种可能的路径。最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内部责任问题和外部责任问题给出本文的解决模式:对于所有人、使用人一方的责任问题,主张通过改造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来解决,具体通过引入无过错责任性质的机动车保有人责任来替代当前以驾驶行为和驾驶过错为基础的驾驶人责任,以便适应自动驾驶时代无人化的技术特征;而针对生产者、销售者一方的责任问题,则主张延续现行产品责任规则,由生产者、销售者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在产品责任的具体适用上理当予以相应的更新。第四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与产品责任的更新,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适用问题展开探讨。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分析,主张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一体适用于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不应当区分制造缺陷、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其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主体展开论述,主张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但不包括运输者和仓储者,同时对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软件供应商、自动驾驶系统供应商等特殊主体展开了具体分析。再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认定进行探讨,重点论述了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类型、判断标准和证明问题。其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设计缺陷的判断,本文主张以不合理的危险为根本,遵从当事人的约定至上,同时坚持以消费者期待标准为主、风险效用标准为辅、发展风险抗辩规则兜底限制的判断标准。随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要件展开论述,分析了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判断的主要方法、举证责任以及推定问题。最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进行探讨,重点分析了发展风险抗辩规则,主张考虑到自动驾驶系统主动或被动升级的技术特征,因而在发展风险抗辩规则具体适用的时间点以及技术水平判断标准都与传统产品有所不同。第五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更新,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展开论述。首先,探讨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主张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同时针对自动驾驶汽车无过错责任与传统机动车“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二元归责原则的协调问题做了分析,提出了统一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改革模式和区分自动驾驶汽车和传统机动车分别适用不同归责原则的改良模式。其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认定展开论述,主张将“运行支配+运行利益”作为判断保有人的标准,重点针对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时保有人的认定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反对将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认定为保有人。再次,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承担问题进行探讨,分别就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逐一进行阐述。最后,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具体情形中的交通事故责任问题进行论述,包括自动驾驶汽车人机混合模式、道路测试期间的交通事故问题,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协调适用问题,以及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配套问题。
二、非机动车安装机动车装置亟待治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非机动车安装机动车装置亟待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2)基于舒适度评价的城区自行车专用路优化设计方法 ——以北京西二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由“车本位”思想回归到“人本位”思想 |
1.1.2 建设“自行车友好”城市的需要 |
1.1.3 自行车专用路建设亟待深化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概念界定 |
1.4.1 自行车专用路 |
1.4.2 舒适度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2章 自行车专用路发展与体系基础研究 |
2.1 自行车专用路的由来和发展 |
2.1.1 自行车专用路由来 |
2.1.2 国内外自行车专用路发展情况概述 |
2.1.3 国外自行车专用路优秀案例分析 |
2.1.4 我国自行车专用路建设研究 |
2.2 自行车专用路体系基础研究 |
2.2.1 功能与布局 |
2.2.2 车道设计 |
2.2.3 接驳换乘 |
2.2.4 人性化服务设施 |
2.2.5 绿化景观 |
2.3 自行车专用路体系研究现状 |
2.3.1 国内外自行车专用路体系研究现状 |
2.3.2 我国相关规范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舒适度评价引入自行车专用路研究的必要性 |
3.1 研究范围 |
3.2 自行车专用路现状及问题 |
3.3 在自行车专用路中引入舒适度评价的意义 |
3.3.1 舒适度评价在设计领域运用的意义 |
3.3.2 在自行车专用路设计中引入舒适度评价的作用 |
3.4 国内外舒适度评价体系研究综述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评价体系指标构建路径 |
4.1 评价指标体系的目标 |
4.2 体系构建原则 |
4.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
4.3.1 评价方法的选择 |
4.3.2 评价方法的介绍 |
4.3.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流程 |
4.4 体系指标初选 |
4.4.1 评价指标的选取方法 |
4.4.2 初选评价指标来源 |
4.4.3 指标初选 |
4.5 体系优化及构建思路 |
4.5.1 评价指标的优化和筛选 |
4.5.2 评价指标体系架构 |
4.5.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
4.6 评价指标体系的分项研究 |
4.6.1 评价基准的确定方法 |
4.6.2 指标及评价基准研究 |
4.7 评价指标权重的计算 |
4.7.1 构造判断矩阵 |
4.7.2 权重结果 |
4.8 评价结果的优化 |
4.9 本章小结 |
第5章 北京西二旗自行车专用路的舒适度评价 |
5.1 北京西二旗自行车专用路概况 |
5.2 数据来源与模拟方法介绍 |
5.2.1 气象气候 |
5.2.2 模拟方法 |
5.2.3 评价方法 |
5.3 北京西二旗自行车专用路的舒适度评价 |
5.3.1 设施水平指标获取 |
5.3.2 环境水平指标获取 |
5.3.3 运行水平指标获取 |
5.3.4 路基段指标评分结果 |
5.3.5 接驳段指标评分结果 |
5.3.6 跨高速段指标评分结果 |
5.4 自行车专用路舒适度重点改善指标选取与评价 |
5.4.1 风环境舒适度和热环境舒适度改善策略 |
5.4.2 自行车停车点密度改善策略 |
5.4.3 自行车专用路路网密度改善策略 |
5.4.4 过街设施种类改善策略 |
5.5 自行车专用路的环境效率BEE计算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1 主要工作和成果 |
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表目录 |
致谢 |
(3)微更新视角下背街小巷空间设计策略研究 ——以泉州西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1.1 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 |
1.1.2 街巷整治的政策契机 |
1.1.3 全面提质的需求转变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背街小巷 |
1.2.2 城市更新 |
1.2.3 微更新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 |
第2章 相关理论研究进展与案例分析 |
2.1 背街小巷空间设计研究综述 |
2.1.1 国外街巷更新研究进展 |
2.1.2 国内街巷更新研究进展 |
2.2 “微更新”理念研究综述 |
2.2.1 “微更新”理念产生背景 |
2.2.2 “微更新”理念的主张 |
2.2.3 “微更新”理念的呈现方式 |
2.2.4 “微更新”理念的操作策略 |
2.3 国内外实践研究 |
2.3.1 国外街巷空间更新设计案例 |
2.3.2 国内街区微更新的实践案例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背街小巷空间微更新要素及设计原则 |
3.1 背街小巷的特征及现状问题 |
3.1.1 空间格局适应性 |
3.1.2 历史文化多元性 |
3.1.3 社会生态复杂性 |
3.1.4 现状问题多样性 |
3.2 背街小巷微更新的主体、客体与载体 |
3.2.1 以人为主体 |
3.2.2 以需求为客体 |
3.2.3 以背街小巷为载体 |
3.3 背街小巷空间微更新控制性要素 |
3.3.1 物质性要素 |
3.3.2 非物质性要素 |
3.4 背街小巷空间微更新目标与原则 |
3.4.1 知微见着 |
3.4.2 酌古准今 |
3.4.3 以人为本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微更新视角下背街小巷空间设计策略研究 |
4.1 交通优化打通社区微循环 |
4.1.1 强化街巷整治 |
4.1.2 顺畅路网衔接 |
4.1.3 延伸步行系统 |
4.1.4 完善交通设施 |
4.1.5 提升交通服务 |
4.2 功能重塑均衡服务设施配置 |
4.2.1 以生活圈的构建为基础 |
4.2.2 以街巷腾退空间为补给 |
4.3 配套改善提升宜居生活品质 |
4.3.1 以升级改造为导向 |
4.3.2 以整修维护为导向 |
4.4 风貌保护重塑地域特色文化 |
4.4.1 尊重街区既有脉络 |
4.4.2 保护街区风貌特色 |
4.4.3 挖掘街区文化特色 |
4.4.4 提升街区综合活力 |
4.5 公众参与激发更新内生动力 |
4.5.1 搭建组织平台 |
4.5.2 激发居民热情 |
4.5.3 组织参与活动 |
4.6 空间落实分期实施逐步推进 |
4.6.1 小规模易于落地实施 |
4.6.2 微操作便于分期推进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泉州西街片区空间微更新设计策略实践 |
5.1 泉州古城西街片区概况 |
5.1.1 泉州古城区位与沿革 |
5.1.2 西街片区特色价值 |
5.2 西街片区背街小巷研究范围选取 |
5.2.1 旧馆驿 |
5.2.2 井亭巷 |
5.2.3 现状航拍 |
5.3 旧馆驿与井亭巷现状解读 |
5.4.1 建筑现状 |
5.4.2 交通现状 |
5.4 上位保护规划解读 |
5.4.1 泉州古城传统街巷的保护 |
5.4.2 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区划 |
5.4.3 旧馆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5.4.4 井亭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5.5 西街片区空间微更新设计原则 |
5.5.1 尊重历史 |
5.5.2 循序渐进 |
5.5.3 活力宜居 |
5.5.4 多方共建 |
5.6 旧译馆与井亭巷综合整治保护提升策略 |
5.6.1 控制区域容量 |
5.6.2 改善配套设施 |
5.6.3 提升文化氛围 |
5.7 旧译馆与井亭巷空间微更新设计方法 |
5.7.1 巷与支巷拓通 |
5.7.2 基础设施整治 |
5.7.3 街巷界面整治 |
5.7.4 街巷景观提升 |
5.7.5 公共空间塑造 |
5.8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城市更新背景下老城街道分隔界面评价与提升方法研究 ——以北京市展览路街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市更新指引的街道更新驱动 |
1.1.2 城市更新强调的绿色出行需求 |
1.1.3 街道导则与城市政策的共同要求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街道 |
1.4.2 街道分隔界面 |
1.5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5.1 城市更新中的分隔界面相关研究 |
1.5.2 街道界面相关研究 |
1.5.3 街道分隔界面相关元素研究 |
1.5.4 相关研究总结 |
1.6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框架 |
第2章 国内外街道分隔界面案例研究与借鉴 |
2.1 哥本哈根自行车道分隔界面的成功经验 |
2.1.1 哥本哈根自行车友好城市的成功 |
2.1.2 自行车道分隔界面的形式与设计 |
2.1.3 借鉴意义 |
2.2 美国街道更新中的分隔界面设计经验 |
2.2.1 美国的街道设计与指南 |
2.2.2 美国街道步行道分隔界面的设计 |
2.2.3 美国街道分隔界面雨洪管理技术提升 |
2.2.4 借鉴意义 |
2.3 新加坡个性化分隔界面设计经验 |
2.3.1 新加坡乌节路街道设计 |
2.3.2 街道分隔界面的景观与个性化设计 |
2.3.3 借鉴意义 |
2.4 上海街道分隔界面智能化设计借鉴 |
2.4.1 上海智慧街道建设 |
2.4.2 借鉴意义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老城街道分隔界面的发展要求与规划设计思路 |
3.1 老城街道分隔界面面临的要求与挑战 |
3.1.1 共享城市的发展要求 |
3.1.2 城市风貌的协调统一 |
3.1.3 街道环境的生态构建 |
3.1.4 节约社会的建设要求 |
3.1.5 公众安全的需求保障 |
3.1.6 无人驾驶的时代机遇 |
3.2 老城街道分隔界面规划设计原则 |
3.2.1 调研分析指导原则 |
3.2.2 分隔界面提升设计原则 |
3.3 老城街道分隔界面提升设计思路 |
3.3.1 多功能化的设计 |
3.3.2 生态化的设计 |
3.3.3 集约化的设计 |
3.3.4 生活服务化的设计 |
3.3.5 智能化的设计 |
3.3.6 艺术化的设计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展览路街区街道分隔界面调研与现状问题分析 |
4.1 展览路街区分隔界面概况 |
4.2 展览路街区分隔界面调研分析 |
4.2.1 街道调研与统计 |
4.2.2 调研结果分析 |
4.3 街道分隔界面的功能 |
4.3.1 栏杆类街道界面 |
4.3.2 道路分隔带类分隔界面 |
4.4 展览路街区街道分隔界面问题总结与分析 |
4.4.1 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界面问题 |
4.4.2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界面问题 |
4.4.3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步行道分隔界面问题 |
4.4.4 步行道与建筑分隔界面问题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展览路街区街道分隔界面评价体系的建立 |
5.1 评价考虑达成的目标 |
5.2 评价体系与评价流程 |
5.2.1 评价体系的建立 |
5.2.2 评价流程的设立 |
5.3 街道分隔界面评价的分项研究 |
5.3.1 街道分隔界面安全性评价 |
5.3.2 街道分隔界面易读性评价 |
5.3.3 街道分隔界面环保性评价 |
5.3.4 街道分隔界面舒适性评价 |
5.3.5 街道分隔界面服务性评价 |
5.3.6 街道分隔界面经济性评价 |
5.3.7 街道分隔界面智慧性评价 |
5.4 街道分隔界面评价的分项评价赋分标准 |
5.4.1 分项评价赋分标准与统计 |
5.4.2 安全性评价赋分标准(A-01) |
5.4.3 易读性评价赋分标准(A-02) |
5.4.4 环保性评价赋分标准(A-03) |
5.4.5 舒适性评价赋分标准(A-04) |
5.4.6 服务性评价赋分标准(A-05) |
5.4.7 经济性评价赋分标准(A-06) |
5.4.8 智慧性评价赋分标准(A-07) |
5.5 街道分隔界面评价汇总 |
5.5.1 评价指标权重赋值 |
5.5.2 街道分隔界面评价结果 |
5.5.3 街区分隔界面评价结果汇总分析 |
5.6 小结 |
第6章 展览路街区街道分隔界面提升规划与设计 |
6.1 展览路街道分隔界面相关影响分析 |
6.1.1 街道空间与分隔界面的相关分析 |
6.1.2 事故易发点与分隔界面的相关分析 |
6.1.3 出租车停靠点与分隔界面的相关分析 |
6.1.4 公交车站与分隔界面的相关分析 |
6.1.5 道路限速与分隔界面设置的相关分析 |
6.1.6 交通污染物分布与分隔界面的相关分析 |
6.1.7 道路积水点与分隔界面的相关分析 |
6.2 街道分隔界面提升规划 |
6.2.1 街区栏杆保留提升规划 |
6.2.2 街区栏杆拆除提升规划 |
6.2.3 街区道路分隔带提升规划 |
6.3 街道分隔界面相关管理优化 |
6.4 街道分隔界面提升设计策略 |
6.4.1 机动车—机动车分隔界面提升设计策略 |
6.4.2 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界面提升设计策略 |
6.4.3 非机动车—步行道分隔界面提升设计策略 |
6.4.4 其他分隔界面提升设计策略 |
6.5 街道分隔界面提升设计案例研究 |
6.5.1 街道界面提升规划示范街道选取 |
6.5.2 分隔界面多功能化提升设计 |
6.5.3 分隔界面精简化提升设计 |
6.5.4 分隔界面生态化提升设计 |
6.5.5 分隔界面生活服务化提升设计 |
6.5.6 分隔界面艺术化提升设计 |
6.5.7 街道分隔界面提升设计评价 |
6.6 展览路街道分隔界面更新工作完成情况 |
6.7 本章小结 |
结论 |
1 主要工作和成果 |
2 论文创新点 |
3 论文局限性 |
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表目录 |
致谢 |
(5)基于史密斯模型的“禁电令”执行问题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关于电动自行车交通特征、交通冲突方面的研究 |
2.关于电动自行车法律规制研究 |
3.关于地方政策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研究 |
4.关于“禁电”、“限电”政策研究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案例分析法 |
3.比较分析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 |
一、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模型 |
(一)相关核心概念界定 |
1.电动自行车 |
2.超标电动自行车 |
3.“禁电令” |
4.政策执行 |
(二)史密斯模型 |
1.理想化政策 |
2.执行机构 |
3.目标群体 |
4.外部因素 |
5.各因素间的关系 |
6.史密斯模型适用性分析 |
二、东莞市“禁电令”执行现状与存在问题 |
(一)“禁电令”执行现状 |
1.“禁电令”的历程 |
(1)“禁电令”的出台历程 |
(2)“禁电令”的争议 |
(3)“禁电”与“治摩”的联系和差异 |
2.“禁电令”的主要措施 |
(1)开展联合执法 |
(2)将整治重点转向超标电动自行车 |
(3)对查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销毁 |
3.“禁电令”现实与预期的差距 |
(二)“禁电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1.政策自身的程序缺陷 |
(1)调研论证不充分 |
(2)民意征集不广泛 |
(3)合法性审查不严密 |
2.执行机构的执法困境 |
(1)执行力量不足 |
(2)执法方式机械粗糙 |
(3)缺乏源头治理 |
3.目标人群的政策抵触 |
(1)对路面执法极不配合 |
(2)信访诉讼案件增多 |
4.外部环境的现实阻力 |
(1)“禁电令”未能考虑当前交通出行需求 |
(2)特殊行业的兴起对“禁电令”带来的冲击 |
(3)新国标的颁布增加了“禁电令”的执行压力 |
三、“禁电令”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基于理想化政策的原因 |
1.价值取向出现偏差 |
2.法治观念淡薄 |
3.决策精英化 |
(二)基于执行机构的原因 |
1.执法认识存在误区 |
2.层层下达的整治任务 |
3.执行机构缺乏有效及时的政策反馈 |
(三)基于目标群体的原因 |
1.目标群体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
2.目标群体缺乏理性应对 |
(四)基于外部环境的原因 |
1.电动自行车“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 |
2.环保低能耗出行的内在要求 |
四、国内外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经验及启示 |
(一)国外电动自行车管理经验介绍 |
1.日本:实现智能化的电机功率输出 |
2.德国:对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对驾驶者要求较高 |
3.美国: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较高,立法较为完善 |
4.澳大利亚:不限速,但辨识度较高 |
(二)外国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启示 |
(三)国内部分城市治理经验介绍 |
1.北京市:由“禁”变“限”,妥善解决超标车 |
2.深圳市:完善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 |
3.南京市:禁止外籍电动自行车在特定区域内通行 |
4.南宁市:创新驾驶人教育管理方式 |
(四)国内部分城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启示 |
五、东莞市“后禁电”时期的政策矫正建议 |
(一)制定符合东莞实际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 |
1.注重民意征集,夯实政策的群众基础 |
2.注重合法审查,筑牢政策的法律依据 |
3.注重政策的系统性,确保电动自行车监管到位 |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的执法和监督 |
1.规范路面执法,提升执法的社会效果 |
2.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全链条监管 |
(三)培养公民意识,强化教育约束 |
1.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可度。 |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
3.培育社会组织,规范静态管理 |
(四)强化配套服务,优化政策执行 |
1.完善配套硬件设施 |
2.大力发展公交系统,减少电动自行车过渡膨胀 |
3.积极探索电动自行车强制保险制度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技术路线图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技术路线图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 |
1.4.2 研究的不足 |
2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现状分析 |
2.1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使用现状分析 |
2.1.1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使用特色分析 |
2.1.2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实地观测 |
2.1.3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特征分析 |
2.2 温州市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交通治理措施分析 |
2.2.1 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2.2.2 “以卡管车”工作 |
2.2.3 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
2.3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满意度分析 |
2.3.1 性别分析 |
2.3.2 年龄分析 |
2.3.3 是否为驾驶人分析 |
2.3.4 文化程度分析 |
2.3.5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满意度分析小结 |
3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面临的困境 |
3.1 电动自行车源头失控 |
3.1.1 电动自行车数量多 |
3.1.2 电动自行车质量参差不齐 |
3.1.3 新国标出台引发新一轮超标车抢购 |
3.2 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难度大 |
3.2.1 违法行为管控不足 |
3.2.2 酒驾查处存在矛盾 |
3.2.3 执法受阻现象频发 |
3.3 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
3.3.1 道路资源分配比例失调 |
3.3.2 非机动车道规划不合理 |
3.4 交通事故处理困难 |
3.4.1 交通事故数量多 |
3.4.2 事故理赔调解难 |
4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
4.1 法律法规不完善 |
4.1.1 法律法规矛盾和缺失 |
4.1.2 处罚畸轻违法成本低 |
4.1.3 违法行为认定难 |
4.2 驾驶人的法制意识薄弱 |
4.2.1 驾驶人的不良驾驶心理 |
4.2.2 驾驶人缺乏准假门槛 |
4.2.3 驾驶人放任违法行为 |
4.3 违法管控及执法能力有限 |
4.3.1 执法手段的局限性 |
4.3.2 执法水平的参差不齐 |
5 加强温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对策及建议 |
5.1 完善地方性法规建设,强化源头管理 |
5.1.1 完善地方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
5.1.2 实现购车强制保险制度 |
5.2 提高执法力度,营造严管氛围 |
5.2.1 加强路面查控,创新整治措施 |
5.2.2 多部门联合整治管理 |
5.3 科学合理规划,完善道路设施建设 |
5.3.1 优化非机动车专用车道 |
5.3.2 设计非机动车配套设施 |
5.4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
5.4.1 整合多部门宣传力量 |
5.4.2 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整体性治理视角下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整体性治理理论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1 国外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 |
1.3.1.2 国内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 |
1.3.2 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6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非机动车的概念 |
2.1.1 传统非机动车概念的界定 |
2.1.2 重新界定非机动车概念的现实需求 |
2.1.3 上海市对于非机动车范围的界定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1 以解决公民实际需求为出发点 |
2.2.2 注重政府部门的整合协作 |
2.2.3 注重协调目标和手段之间的关系 |
2.2.4 重视信任、责任感与制度化 |
2.2.5 科学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
2.3 整体性治理理论对于非机动车管理研究的意义 |
2.3.1 整体性治理理念符合公民对于非机动交通出行的切实需求 |
2.3.2 整体性治理理念符合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效率和成本优化的要求 |
2.3.3 整体性多元治理模式能切实缓解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碎片化问题 |
2.3.4 整体性治理信任、责任和信息化理念符合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要求 |
第3章 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发展及现状分析 |
3.1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的发展历史概述 |
3.1.1 新世纪以来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主要措施 |
3.1.2 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现状 |
3.2 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现状分析 |
3.2.1 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面临的困境 |
3.2.1.1 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立法滞后 |
3.2.1.2 现有交通管理体系碎片化 |
3.2.1.3 非机动车出行权保障存在缺陷 |
3.2.2 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困境的成因分析 |
3.2.2.1 非机动车管理同公民出行的切实需求结合不紧密 |
3.2.2.2 行政机关内部上下层级及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管理的整合性 |
3.2.2.3 道路交通参与主体的法制意识薄弱 |
第4章 国内外先进非机动车管理经验借鉴 |
4.1 国内外同类型城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特色 |
4.1.1 荷兰以公民切实需求为出发确立非机动车道路主体地位 |
4.1.2 香港:细化和明确非机动车违法后果的法律责任 |
4.1.3 深圳以配套征信系统来规范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 |
4.2 国内外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经验启示 |
4.2.1 构建完整的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法律和责任体系 |
4.2.2 以人为本的治理宗旨 |
4.2.3 重视非机动车交通管理中的科技载体 |
第5章 完善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整体性治理的对策建议 |
5.1 发挥政府在非机动车管理中的作用 |
5.1.1 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立法建设 |
5.1.2 理顺和完善非机动车管理机构及监督体系职责 |
5.1.3 改善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科学施规非机动车道路划分 |
5.1.4 将信息化纳入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建设 |
5.2 重视产生非机动车交通管理难问题的源头监管 |
5.2.1 严格执行非机动车安全生产和注册标准 |
5.2.2 严格约束共享非机动车投放企业及其使用者 |
5.3 积极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
5.3.1 引导公众加强自觉守法意识 |
5.3.2 定期组织志愿者参与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五)研究创新与局限 |
一、儿童乘车安全的概念区分 |
(一)儿童含义的界定 |
(二)道路交通安全与儿童乘车安全 |
(三)儿童乘车安全与儿童人权 |
(四)儿童乘车安全立法 |
二、我国儿童乘车安全之“人”的立法 |
(一)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法律规范现状及问题分析 |
(二)我国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法律规范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三、我国儿童乘车安全之“车”的立法 |
(一)我国机动车管理法律规范现状及问题分析 |
(二)我国校车管理法律规范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三)我国儿童乘车安全防护管理法律规范现状与问题分析 |
四、我国儿童乘车安全之“路”的立法 |
(一)我国儿童乘车道路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二)我国儿童乘车路权保障法律规范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五、域外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立法的考察 |
(一)儿童乘车安全的机动车、校车驾驶人管理 |
(二)儿童乘车安全的机动车及校车管理 |
(三)儿童乘车安全交通秩序治理和路权保障 |
六、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立法建构的主要路径 |
(一)儿童乘车安全基本法律的顶层设计 |
(二)儿童乘车安全主要问题的立法修订 |
(三)儿童乘车安全未来发展的立法规划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交通肇事犯罪问题的治理对策研究 ——基于R市A区交通肇事案件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研究的意义 |
1.问题的提出 |
2.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1.国内交通肇事犯罪研究 |
2.国外交通肇事犯罪研究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和理论分析 |
(一)基本概念 |
1.交通事故 |
2.交通肇事犯罪 |
(二)理论 |
1.社会预防理论 |
2.多中心公共治理理论 |
二、交通肇事犯罪现状 |
(一)我国交通肇事犯罪的概况 |
(二)A区近五年发生的交通肇事犯罪整体概况 |
1.交通肇事犯罪的发展趋势 |
2.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类型 |
3.交通肇事犯罪的原因分析 |
三、交通肇事犯罪治理中的问题 |
(一)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道路规划部门设计不合理 |
2.公安交警部门监管执法不到位 |
(二)司法部门存在的问题 |
1.司法部门处罚过于宽缓 |
2.司法社会救助不足 |
四、交通肇事犯罪的治理原则和防治对策 |
(一)交通肇事犯罪的治理原则 |
1.生命至上原则 |
2.共同治理、共同参与原则 |
3.宽严相济的原则 |
(二)交通肇事犯罪防治的具体对策 |
1.多渠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2.加快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改进管理理念 |
3.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重视社会治理下的交通违法整治 |
4.司法部门的惩处要宽严相济,完善社会救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挑战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的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历史演进 |
二、自动驾驶汽车的概念界定与技术分级 |
三、自动驾驶汽车的社会价值与消极影响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比较法考察 |
一、美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二、德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三、英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四、我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五、小结: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对现行侵权责任的挑战 |
一、挑战的现实前提: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假设与危险性现实 |
二、挑战的法律前提:自动驾驶汽车的无人化困境与拟人化疑惑 |
三、挑战的具体体现: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遭遇困境 |
四、挑战的具体体现:现行产品责任面临难题 |
小结 |
第二章 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辨析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困惑与重要性 |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智能特征 |
二、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困惑 |
三、界定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学说梳理与评析 |
一、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说及其评析 |
二、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客体说及其评析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客体的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技术基础 |
二、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社会伦理基础 |
三、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法律基础 |
四、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并非解决其侵权责任问题的关键 |
五、过早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不利于技术革新 |
小结 |
第三章 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规则界定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内部规则的可能路径及其评析 |
一、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说及其评析 |
三、一般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四、高度危险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五、参照动物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六、用户无须承担责任说及其评析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外部规则的可能路径及其评析 |
一、产品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二、一般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三、产品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区分适用说及其评析 |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五、高度危险责任说及其评析 |
六、参照电梯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七、责任保险救济说及其评析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外部规则的选择 |
一、产品责任对于自动驾驶技术具有很强的调整适应性 |
二、产品责任契合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法律属性 |
三、产品责任能够实现救济受害人和鼓励技术革新的目标 |
四、自动驾驶汽车适用产品责任也获得广泛的支持 |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内部规则的选择 |
一、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二、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承担机动车保有人责任 |
小结 |
第四章 自动驾驶汽车与产品责任的更新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现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主体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者 |
二、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者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认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类型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 |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判断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
三、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的推定 |
第五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 |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 |
三、发展风险抗辩 |
小结 |
第五章 自动驾驶汽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更新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传统机动车保有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无过错责任的确立 |
三、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有人无过错责任的展开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 |
二、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具体界定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责任的具体承担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的免责事由 |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具体情形的交通事故责任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人机混合模式的交通事故责任 |
二、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期间的交通事故 |
三、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协调 |
四、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的配套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成果 |
四、非机动车安装机动车装置亟待治理(论文参考文献)
- [1]拉萨市电动车法律治理研究[D]. 范存辉. 西藏大学, 2021
- [2]基于舒适度评价的城区自行车专用路优化设计方法 ——以北京西二旗为例[D]. 李峥峥. 北京建筑大学, 2021(01)
- [3]微更新视角下背街小巷空间设计策略研究 ——以泉州西街为例[D]. 余晓丽. 北京建筑大学, 2021(01)
- [4]城市更新背景下老城街道分隔界面评价与提升方法研究 ——以北京市展览路街区为例[D]. 王轩. 北京建筑大学, 2020(08)
- [5]基于史密斯模型的“禁电令”执行问题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D]. 吴伟朝.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6]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研究[D]. 郑乐和.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5)
- [7]整体性治理视角下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方政. 上海师范大学, 2019(04)
- [8]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的立法研究[D]. 张艳朋.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9]交通肇事犯罪问题的治理对策研究 ——基于R市A区交通肇事案件的分析[D]. 焦安丽. 曲阜师范大学, 2019(01)
- [10]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D]. 景荻.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